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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味的双排扣外套,说话总Ai混杂英文。他不知道我也在芝加哥待了三年,以为我只是个会穿高跟鞋的市政府公务员。
我懒得拆穿他。
事实上,我今晚懒得对任何事上心。
他的声音在我耳边持续播放,我大概每五分钟点一次头,回一句「真的喔」、「哇,那你很厉害欸」、「好酷」。其实我b较在意的是这道前菜用了哪种黑松露、这道鱼是不是炙烧得太过、主菜的酱汁是N油还是红酒redu。
他说他主管的项目多到手软,说他老板在l敦总部多信任他,说有几个junior一直想巴结他、还故意穿很少。他语速越来越快,语气越来越浮,眼神不时落在我锁骨以下的地方。我则是专注地用金sE小刀切我的鸭x,像在切一段不相g的录音带。
甜点上来时是一道焦糖苹果塔,搭配马达加斯加香草冰淇淋。我吃得很开心,因为这是今晚唯一让我觉得还值得存在的部分。
他终於刷了卡,收起帐单,然後站起来,像绅士一样走过来帮我拉椅子。我刚起身,腰间突然感觉到他一只手搭上来,不轻不重,往下滑了一点。
然後,他凑到我耳边,用那种低得以为自己很X感的声音说:
「我还想吃你。」
我站直,微微转身,盯着他看了一秒。
我没说话。
只是微笑。
因为在脑袋里,我已经把甜点盘JiNg准地往他脸上砸了两次,还不带任何遗憾。
摩根男的公寓在市中心高楼,落地窗能直接俯瞰整个大安区夜景。空气中有GU刚换过床单的味道,混着他一贯Ai用的Aesop香氛。
他推开门时还回头朝我笑:「Ladiesfirst。」
我笑了笑,走进去,把高跟鞋脱在玄关。
再然後的事不值一提。该发生的都发生了。
老实说,今天他表现得b我预期的好一些。至少有记得用手,有节奏,也没太快——不再像上次那样像个打卡上班的苦力。但距离真正让我ga0cHa0,还差一个情绪、一个节奏、还有一点诚意。
一到十分,我会给六点五。至少是合格的。
我洗了个简单的澡,擦乾身T後回到卧室。他还躺在床上,ch11u0、汗Sh,像只刚跑完马拉松的大型犬。
我边穿衣服边听他说话。他问:「你又要走了吗?」
「明天早上要开会。」我回得不带情绪。
他皱了一下眉,坐起身看着我背影,像想从我身上找出什麽情感的裂缝:「你每次都不留下来过夜。」
我淡淡看了他一眼,没回答。
内心倒是冷静得很清楚:等你真的让我ga0cHa0,我才会留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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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我没有说出口。
我知道他不是笨蛋,也不是完全无趣的人。也许就是因为他不够坏,也不够好,不足以让人讨厌,也不值得让人眷恋。
我抓起包,照照镜子,把嘴角的口红补了一下。
「下次什麽时候有空?」
我回他:「再说吧。」
但我知道我会再见他的。
不是因为什麽Ai,不是因为需要。而是因为我并不讨厌他,而这样就够了。
回家的路上,夜还很凉。计程车里放着老掉牙的流行歌,我靠在窗边,微微打呵欠,觉得有点无聊。
摩根男的气味还残留在皮肤上,但我懒得洗第二次澡。回到家,我换掉衣服,披着丝质长袍,走进厨房,打开冰箱,从最上层cH0U出一瓶白酒。
倒酒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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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条讯息跳了出来。